歐洲申根國意思

"申根國家"(Schengen countries)是根據1985年簽訂的《申根公約》(Schengen Agreement)而得名,這些國家放棄了邊境控制,實行了統一的入境政策,使得旅客可以在沒有邊境檢查的情況下自由流動。《申根公約》最初是由德國、法國、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五個國家在盧森堡的申根鎮簽署的,因此得名。

目前,申根區包括以下26個國家:

  1. 奧地利
  2. 比利時
  3. 捷克
  4. 丹麥
  5. 愛沙尼亞
  6. 芬蘭
  7. 法國
  8. 德國
  9. 希臘
  10. 匈牙利
  11. 義大利
  12. 拉脫維亞
  13. 立陶宛
  14. 盧森堡
  15. 馬耳他
  16. 荷蘭
  17. 波蘭
  18. 葡萄牙
  19. 斯洛伐克
  20. 斯洛文尼亞
  21. 西班牙
  22. 瑞典
  23. 挪威(非歐盟成員國,但參與了申根協議)
  24. 冰島(非歐盟成員國,但參與了申根協議)
  25. 瑞士(非歐盟成員國,但參與了申根協議)
  26. 列支敦斯登(非歐盟成員國,但參與了申根協議)

需要注意的是,雖然英國和愛爾蘭是歐盟成員國,但它們並未加入申根區,因此保留了各自的邊境控制。此外,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和塞爾維亞等國家雖然是歐盟成員國,但尚未完全實施申根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