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格物窮理”是什麼意思

朱熹的「格物窮理」是宋代儒家哲學的重要概念,也是朱熹哲學思想的核心之一。這個概念來自《大學》,原文中說:「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朱熹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和發揮。

「格物」的「格」字,朱熹解釋為「至」或「極」,就是達到、極致的意義。「物」則是指事物,包括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一切現象。「格物」就是要求人們通過觀察、研究、體驗各種事物,以達到對事物本質和規律的認識。

「窮理」的「窮」字,有探究、窮盡的意思,「理」則是指事物的道理、原理、原則。「窮理」就是要求人們不斷地探究事物的道理,直到完全理解為止。

朱熹認為,「格物窮理」是儒家修身的根本方法,通過這種方法,人們可以達到「明德」、「親民」、「止於至善」的目標。朱熹強調,「格物窮理」不僅是為了獲得知識,更重要的是通過這種實踐,培養人的道德品質,達到「內聖外王」的境界。

總之,朱熹的「格物窮理」是指通過對事物的觀察和研究,以達到對事物本質和規律的認識,並以此為基礎,培養人的道德品質,達到儒家理想的修身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