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據起訴的意思
"未據起訴"這個詞語在中文中通常用於法律領域,特別是在刑事訴訟中。它的意思是指某人涉嫌犯罪,但是檢察機關或相關執法機構尚未對其提起正式的刑事指控。換句話說,雖然有人可能涉嫌犯罪,但是檢察官還沒有決定是否要對其提起訴訟。
在刑事訴訟程式中,通常會有一個調查階段,在此期間,執法機構會收集證據,以確定是否足夠證明某人犯罪,並且是否應該對其提起訴訟。如果檢察官認為有足夠的證據,並且認為起訴是合適的,他們將會對嫌疑人提起刑事指控。但是如果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或者有其他原因,他們可能會決定不起訴。
在這種情況下,"未據起訴"意味著嫌疑人目前還沒有被正式指控犯罪,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無罪或者不會被起訴。在調查過程中,情況可能會隨時變化,如果檢察官決定起訴,嫌疑人可能會在將來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