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春風歌詞中的十七八歲未出嫁,見著少年家是什麼意思

《望春風》是一首台灣民謠,由鄧雨賢作曲,李臨秋作詞,創作於1930年代。這首歌描述了一位少女對青春歲月的懷念,以及對愛情的憧憬和期待。

歌詞中的「十七八歲未出嫁,見著少年家」這句話,表達了少女正值青春年華,尚未出嫁(即尚未結婚),這個時候的她遇到了一位少年。這裡的「見著」可以解釋為「遇見」、「看到」或者「注意到」,而「少年家」則是指年輕的男子。

整句歌詞的意思是,少女在這個年紀遇到了一位心儀的年輕男子,可能是在這個過程中產生了愛慕之情,或者至少是對青春和愛情的美好憧憬。這種情感在許多文化中都是常見的主題,反映了人們對於愛情和未來伴侶的期待和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