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成立後,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是什麼意思

當一個人被收養時,通常意味著他們與養父母建立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同時與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可能會改變或終止。然而,「收養成立後,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這句話的意思是,除了收養關係之外的其他親屬關係和權利義務,不會因為這個收養而改變。

具體來說,這句話可以解釋如下:

  1. 收養成立後,被收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建立了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包括繼承權、扶養義務等。
  2. 同時,被收養子女與其生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可能會改變,例如,生父母的扶養義務可能會減少或終止,繼承權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3. 但是,這句話表明,收養並不影響被收養子女與他們的其他親屬(「他方」指的是除了養父母和生父母之外的親屬)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例如,如果被收養的子女有兄弟姐妹,他們之間的兄弟姐妹關係不會因為收養而改變,他們仍然有權相互繼承遺產、提供協助和照顧等。

總之,這句話是在強調,收養只是改變了被收養子女與養父母和生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而不會影響他們與其他親屬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