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政是什麼意思

攝政(Regency)一詞源自拉丁文「regnum」,意為統治或王國。在政治學中,攝政通常是指在君主無法履行其職責時,由一位代理人或攝政者代行君主職權的制度或時期。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君主年幼、生病、出國或其他原因無法親自執政時。

攝政者通常是根據憲法或法律規定選出的,他們在君主無法行使權力時代表君主執政,直到君主能夠恢復職責為止。在某些情況下,攝政者可能是一個委員會或一群人,而不是單獨的個體。

攝政制度在歷史上有很多例子,例如在英國,1811年至1820年期間,由於喬治三世患有精神病,其子喬治四世作為攝政王代行國王職權,這段時期被稱為喬治四世的攝政時期。在法國,拿破崙三世在被推翻後,他的兒子小拿破崙(Napoleon IV)被宣布為法國皇帝,但由於他當時只有1歲,因此由他的母親歐仁妮皇后(Empress Eugénie)作為攝政者代行職權,直到小拿破崙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