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異議意思

提出異議(Objection)在法律程式中是指一方當事人對對方當事人提出的證據、證詞、動議或其他法律程式中的事項表示不同意或反對。當某一方認為對方的行為違反了法律、規則、程式或公正性時,就可以提出異議。

在法庭上,異議可能涉及多種情況,例如:

  1. 證據的可接受性:如果一方試圖提交違反證據法的證據,另一方可以提出異議,要求法官排除該證據。

  2. 證人的可信度:如果一方認為證人的證詞不可信或有偏見,可以提出異議。

  3. 法律適用:如果一方認為法庭適用的法律錯誤,可以提出異議。

  4. 程式違法:如果一方認為法庭程式違反了法律規定或公正性,可以提出異議。

  5. 動議和請求:如果一方對另一方的動議或請求提出反對,可以提出異議。

提出異議時,通常需要向法庭陳述異議的理由,並提供相關的法律依據。法官會聽取雙方的意見,並決定是否支持或駁回異議。在某些情況下,法官可能會要求雙方提供進一步的書面陳述或舉行聽證會,以決定是否支持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