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擇為吏意思

"推擇為吏"這個詞語來自於中國古代的官制用語,意指推薦或選擇適當的人選擔任官吏。在古代中國,官員的選拔有時會通過推薦制度,即由現任官員或社會上有聲望的人推薦人才,再由朝廷進行選擇和任命。這種制度在漢朝和魏晉南北朝時期較為常見,被稱為「察舉制度」或「九品中正制度」。

"推擇"中的"推"意指推薦,"擇"意指選擇,合起來就是指經過推薦和選擇的過程來確定人選。而"為吏"則是指擔任官吏,即在政府機構中任職。

因此,"推擇為吏"就是指通過推薦和選擇的程式來選拔官員。這種做法有助於吸收社會上的賢能之士進入政府體系,同時也保障了官員的質量和人選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