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權納賄意思

"招權納賄"這個詞語來自中國古代,意思是指官員或權勢之人利用自己的權力或地位,故意引誘他人行賄,從而獲取不正當的利益。其中,"招權"指的是故意顯示或濫用權力,以誘使他人行賄;"納賄"則是指接受賄賂。這個詞語通常用來形容那些不正直的官員或權勢之人,他們不僅貪污腐敗,還主動尋求貪污的機會。

在現代社會,這種行為被視為嚴重的違法行為,違反了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和法律規定。各國政府都有相關的法律和規範來防止和打擊這種行為,以維護公正和清廉的政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