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訴意思

抗訴(Appeal)是指在法律程式中,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的判決或決定不服時,向上級法院提出請求,要求重新審理案件的一種法律程式。抗訴的目的是為了糾正下級法院可能存在的錯誤判決,或者尋求更高級別法院的意見和裁決。

在不同的法律體系中,抗訴的程式和條件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普通法系國家,抗訴通常基於法律上的錯誤(legal error),而不在於事實上的爭議。在某些大陸法系國家,抗訴可能包括對事實和法律的爭議。

提出抗訴的當事人通常是敗訴的一方,但也可能是下級法院的勝訴方,如果他們認為上級法院可能會作出更有利的裁決。抗訴的決定通常由上級法院的法官組成的合議庭進行審理,他們將審查下級法院的判決,並決定是否維持、修改或推翻原來的判決。

抗訴程式可能涉及複雜的法律論據和檔案準備,因此當事人通常會聘請律師來代表他們進行抗訴。在某些情況下,即使當事人沒有直接參與抗訴程式,律師或法律機構也可能會代表公眾利益或法律原則提出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