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告駁回是什麼意思
抗告駁回是指在法律程式中,當事人對第一審法院的判決或裁定不服,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抗告),但上級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原來的判決或裁定並無不當,因此駁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維持原來的判決或裁定的情況。
在台灣的司法體系中,抗告是指當事人對於某些特定的裁定或決定不服,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例如對於檢察官的羈押聲請裁定、對於法院的保全處分裁定等。如果上級法院認為原來的裁定並無違法或不當,就會駁回抗告,確認原來的裁定有效。
在中國大陸的司法體系中,抗告也被稱為「上訴」,是指當事人對第一審法院的判決不服,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上級法院認為原來的判決並無不當,就會駁回上訴,維持原來的判決。
總之,抗告駁回就是指上級法院維持下級法院的判決或裁定,當事人的上訴請求被駁回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