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的案是什麼意思
投案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行為被發現或者被指控之前,主動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承認自己的犯罪行為,並自願接受法律制裁的行為。這種行為表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現,願意承擔自己的法律責任,通常會得到法律的寬大處理。
在中國的刑事法律體系中,投案自首是一種法定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情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需要注意的是,投案自首必須是完全自願的,不能是被脅迫或者被誘騙的。此外,犯罪嫌疑人必須如實交代自己的罪行,不能有所隱瞞或者虛構。如果犯罪嫌疑人只是部分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已經掌握其犯罪事實的情況下才投案,就不能認定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