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我所好意思
"投我所好"這個成語的意思是形容某人或某物正好符合自己的喜好或需求,就像是專門為自己準備的一樣。這個成語通常用來形容人或事物能夠滿足自己的願望或興趣,讓人感到非常滿意和高興。
這個成語的出處是《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原句是:「投我以桃,報之以李。」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果別人送給我桃子,我就應該回贈他李子。後來,這個成語就被引申為形容互相贈送禮物或者互相幫助的行為。
在現代漢語中,"投我所好"這個成語已經被廣泛使用,不僅可以用在禮物贈送的場合,也可以用來形容其他方面的事情,比如工作、學習、娛樂等。如果有人說某件事或某個東西「投我所好」,就意味著他們非常喜歡或需要這個東西,因為它正好符合他們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