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令致期謂之賊的意思
"慢令致期謂之賊"這句話出自《孫子兵法》的《九地篇》,原文是:「故用兵之法,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也;無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故將有五危,必死,可殺也;必生,可虜也;忿速,可侮也;廉潔,可辱也;愛民,可煽也。凡此五者,將之過也,用兵之災也。覆軍殺將,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
這句話的意思是,作為將領,如果遲遲不下達命令,導致部隊失去戰機,這就是對部隊的殘害。這裡的「慢」指的是遲緩、拖延,「令」指的是命令,「致期」指的是導致期限延誤,「賊」指的是殘害、損害。
這句話強調了將領在指揮作戰時要果斷迅速,不能拖延,否則就會錯失戰機,給部隊帶來損失。在軍事指揮中,及時的下達命令和執行計劃是非常重要的,拖延和猶豫不決可能會導致戰機喪失,甚至導致戰敗。因此,將領必須要有敏銳的判斷力和果斷的決策能力,才能在戰場上取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