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是什麼意思
這段話出自《論語·陽貨》,是孔子對當時政治和社會現象的評論。原文是:
子曰:「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這段話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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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令致期謂之賊」:這句話批評了當時的統治者遲遲不發布政令,等到期限快到的時候才突然宣布,讓人民措手不及,這種行為被孔子視為「賊」,即有害於人民。這裡的「慢」是指拖延,「令」是指政令,「致期」是指到期限,「賊」是指有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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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這句話批評了當時的官吏在財物收支方面的小氣和吝嗇。「猶之與人也」是一個比喻,意思是說,即使是對待朋友,在財物往來上也應該大方得體。「出納之吝」是指在財物的收支上非常吝嗇,不捨得給予或支出。「有司」是指負責具體事務的官吏,這裡是指那些在財物管理上吝嗇小氣的官吏。
總之,這段話反映了孔子對當時統治者和官吏的不滿,認為他們在政令的執行和財物的管理上都有問題,這些問題有害於人民和社會的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