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通知和事實通知
意思通知(Notice of Intent)和事實通知(Notice of Fact)是法律檔案中常見的兩種通知類型,它們在內容和目的上有所不同。
意思通知是指一方通知另一方其打算採取某種行動的意向。這種通知通常是用來告知對方即將發生的事情,以便對方有機會作出回應或採取行動。例如,在契約終止的情況下,一方可能會發出意思通知,告知另一方他們打算終止契約。
事實通知則是指一方通知另一方已經發生的事實。這種通知通常是用來告知對方已經發生了什麼事情,以及可能對他們產生的影響。例如,在產品召回的情況下,製造商可能會發出事實通知,告知消費者他們購買的產品存在安全隱患,需要立即召回。
總結來說,意思通知是關於未來行動的意向通知,而事實通知則是關於已經發生的事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