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表示表現行為
意思表示(Willenserklärung)是指當事人將其內心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現於外部的行為。在法律上,意思表示通常用來表達某人想要進行某種法律行為的意願,例如訂立契約、立遺囑、提出請求或放棄權利等。意思表示必須是自願的、明確的,並且要能夠為外界所理解。
表現行為(Erklärungsverhalten)則是將意思表示傳達給他人的實際行為。這種行為可以是用言語表達,也可以是用書面檔案、簽名或其他方式來進行。在法律上,表現行為的目的是為了使意思表示能夠被對方或相關的第三方所知悉,從而產生法律上的效果。
總結來說,意思表示是內心的意願,而表現行為則是將這種意願表達出來,使之具有法律上的意義。兩者在法律程式中都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因為它們涉及到當事人的意願是否被正確地傳達和理解,進而影響到法律關係的建立、變更或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