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併科罰金的意思
"得併科罰金"這個詞彙看起來是中文,但並不是一個常見的中文法律用語。如果這個詞彙是從某個特定法律檔案或語境中提取出來的,它可能是一個特定的法律術語,或者是一種地方性的法律用語。
如果我們將這個詞彙分解來看,"得"在中文裡有「可以」、「能夠」的意思,而"併科"可能指的是並科處罰,也就是說同時處以多種刑罰。"罰金"則是指刑事罰金,即法院對犯罪行為人處以的金錢罰款。
結合這些解釋,"得併科罰金"可能的意思是「可以並科處以罰金」,也就是說在特定的法律情況下,除了其他刑罰(如監禁、勞動改造等)外,還可以同時處以罰金。
然而,這個詞彙並不是一個標準的中文法律用語,因此在不同的法律檔案或語境中,它的意思可能會有所不同。如果你是在特定的法律檔案或語境中看到這個詞彙,建議你查看相關的上下文或詢問法律專業人士,以獲得更準確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