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什麼意思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一句中文諺語,表達了一種對成敗得失的隨緣態度。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果能夠得到某樣東西或者達成某個目標,那是我的幸運;但如果失去了或者沒有得到,那也是我的命運。這句話體現了一種順其自然、不強求、不執著的哲學觀點。

這句話可以用在很多不同的情境中,比如說事業、愛情、金錢等方面。比如說,一個人去面試工作,結果沒有被錄取,他可以用這句話來安慰自己,認為這可能是自己的命運,而不必過於沮喪或者自責。同樣的,如果一個人追求某個人的愛情,但最終沒有成功,他也可以用這句話來告訴自己,這可能是緣分未到,不必強求。

總之,"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是一種對生活態度的表達,告訴我們要學會接受生活中的不如意,不要過於執著於結果,而要更加注重過程中的努力和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