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自律和他律是什麼意思

康德的自律和他律是他倫理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在康德的倫理學中,自律(autonomy)是指個體按照自己的理性來決定自己的行為,即根據普遍的道德法則來行動,而不是出於個人慾望或外部壓力。自律的個體是自主的,他們根據自己的理性來判斷對錯,而不是盲目地跟隨他人的命令或追求個人的利益。

他律(heteronomy)則是指個體受到外部因素的支配,如欲望、情感、社會習俗或他人的命令。在康德看來,他律會導致個體行為的非道德性,因為這些行為不是出於對道德法則的尊重,而是出於其他目的。他律的個體不是自主的,他們的行為受到外部因素的控制。

康德認為,自律是道德行為的基礎,只有通過自律,個體才能真正地實踐道德。他提出了「意志自律」的概念,即意志作為理性的存在,應該根據自己的理性來決定行為,而不是被欲望或其他非理性的因素所驅使。康德的倫理學強調道德行為的普遍性和客觀性,他認為道德法則應該是普遍適用的,而不應受到個人慾望或特殊情況的干擾。因此,自律對於實現道德行為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