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之爭是什麼意思

"府院之爭"這個詞語源自中國近現代史,指的是中華民國成立初期,由總統府(代表總統)和國務院(代表總理)之間的權力鬥爭。在這個時期,總統和國務院分別代表不同的政治勢力,經常因為權力分配和政策執行問題發生衝突。

在中華民國的早期政治體制中,總統和國務院分別負責不同的職能,總統掌握軍權和外交權,而國務院則負責內政和行政事務。然而,由於憲法規定不夠明確,以及各派政治力量的角力,導致府院之間經常出現權力鬥爭。這種鬥爭往往會導致政治僵局,甚至影響到國家的正常運作。

府院之爭最為著名的例子發生在1917年至1918年間,當時的總統是黎元洪,而國務院總理是段祺瑞。兩人分別代表不同的軍閥勢力,為了控制國家大權而展開激烈鬥爭。這段時期也被稱為"府院之爭時期",最終以黎元洪下台,段祺瑞掌握實權告終。

府院之爭反映了中華民國早期政治體制的缺陷和各派政治力量的矛盾,對中國近現代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