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造律師意思

"對造"是台灣和日本漢語中常用的詞彙,意指對方、對手或對立的一方。在法律領域,"對造"通常用來指稱在訴訟案件中與自己對立的當事人。例如,在民事訴訟中,原告稱被告為"對造";在刑事訴訟中,檢察官稱被告為"對造",被告則稱檢察官為"對造"。

"律師"則是法律專業人員的稱呼,他們經過法律專業教育並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有權在法庭上代表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

結合兩個詞彙,"對造律師"就是在訴訟中代表對立一方的律師。例如,在一個民事案件中,如果你的律師是原告方的律師,那麼對造律師就是被告方的律師。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一個人是被告,那麼對造律師就是檢察官或公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