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世效力的意思
"對世效力"這個辭彙並不是一個常用的法律術語,但它可能指的是某種法律效果或效力,特別是涉及到對世權(也稱為對世法律關係)的概念。在法律上,"對世"通常意味著對所有人的效力,而不是針對特定個人或實體的效力。
對世權是指那些權利人相對於不特定的一切人(世界)所享有的權利。例如,所有權就是一種對世權,因為所有權人對其財產享有權利,而這一權利是相對於所有其他人的。當一個人擁有某物的所有權時,他/她並不需要對每個可能對該物主張權利的人發出通知,因為他的所有權本身就對所有人有效。
如果"對世效力"是在這個語境下使用,它可能指的是某種法律關係或權利具有普遍的、對所有人的效力。然而,這個辭彙並不常見,因此在具體情況下,可能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其確切含義。
如果是在討論國際法或國際關係,"對世效力"可能指的是國際法規範或條約對所有國家或國際社會的效力。在國際法中,某些條約或規範可能對所有國家都有約束力,而不論它們是否簽署了該條約或規範。
總之,"對世效力"的具體含義需要根據上下文來確定,因為它不是一個法律體系中普遍使用的精確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