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意思

尋釁滋事罪是中國刑法中的一個罪名,具體來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 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這項罪名的設立旨在打擊那些故意挑起事端、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需要注意的是,構成尋釁滋事罪不僅要求有上述行為,還要求這些行為達到情節惡劣或者情節嚴重的程度,並且對社會秩序造成了破壞。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是否構成尋釁滋事罪,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