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終結的意思
"審理終結"這個詞語通常用於法律程式中,特別是在訴訟案件中,指的是法院或審判機關對案件的所有法律程式已經完成,即所有必要的聽證、辯論、調查和證據收集等步驟都已經結束,法官或審判人員已經準備好可以作出最終的判決或決定。
在這個階段,法院會對案件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全面的審查和評估,然後根據法律和證據作出判決。一旦審理終結,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一般不會再接受新的證據或進行新的聽證。
需要注意的是,審理終結並不一定是案件的終結,因為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可能會對判決結果不滿,並提出上訴或複審請求,這樣案件就會進入到上訴或複審程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