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之於口意思

"宣之於口"這個成語源自於古代漢語,意思是「宣布、宣告」,通常用來形容公開地、正式地宣布或宣告某件事情。這個成語的「宣」字有宣布、宣告的意思,「之」是結構助詞,在這裡沒有實際意義,「於」是「於」的古字,意思是「在」,「口」則表示用口說出來。

這個成語可以用來形容政府、官方或者其他權威機構正式發布訊息或者命令的情況。例如,政府可能會宣之於口一項新的政策,或者公司在會議上宣之於口一個重要的決定。

在現代漢語中,這個成語的使用頻率相對較低,因為它的表達方式比較文言,現代人更傾向於使用更直接、更現代的語言來表達相同的意思。例如,可以直接說「宣布」、「通告」、「公布」等辭彙來表達相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