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限物權是什麼意思

定限物權(英語:Limited Real Rights),又稱為限定物權或限制物權,是指對特定不動產所擁有的權利,但這種權利受到時間、範圍或其它條件上的限制。定限物權是相對於完全物權(英語:Unlimited Real Rights)而言的,後者是指對不動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定限物權可以通過法律規定、契約約定或法院判決等方式產生,常見的例子包括:

  1. 地上權(英語:Easement):指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特定權利,例如在鄰居的土地上通行或使用鄰居的土地來安裝管道。

  2. 貸款抵押權(英語:Mortgage):銀行或其他貸款機構為了保障債權,在借款人名下的不動產上設定的權利。

  3. 租賃權(英語:Leasehold):租客在一定期限內對出租人的不動產所享有的使用和收益權。

  4. 地役權(英語:Servitude):為了某塊土地的利益,在另一塊土地上設定的權利,例如為了灌溉農田,從鄰近土地經過的權利。

  5. 使用權(英語:Usufruct):在一定期限內對不動產享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但不得處分該不動產。

這些定限物權的存在,意味著權利人對不動產的權利是有限的,一旦超過了時間期限或者條件不復存在,這些權利就可能會消失。定限物權的設立通常需要登記,以便於公眾查詢和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