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限物權意思
定限物權(英語:Limited Real Rights),又稱為限定物權,是指對特定不動產所享有的權利,但這種權利的範圍、時間或內容受到限制。定限物權是相對於完全物權(即對不動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而言的。定限物權可以通過法律規定、契約約定或法院判決等方式產生。
定限物權的例子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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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權(英語:Easement):指在他人土地上設置管線、電線或建造建築物的權利。這種權利的範圍和時間通常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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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抵押權(英語:Mortgage):指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將不動產作為抵押的權利。這種權利的目的是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依法拍賣不動產並以其所得償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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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權(英語:Leasehold):指通過租賃契約,承租人對出租人的不動產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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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權(英語:Servitude):指在他人土地上設置通行權或其他特定權利的權利。這種權利的範圍和時間通常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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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英語:Usufruct):指在一定期限內對不動產享有使用、收益的權利,但不得處分該不動產。
定限物權的特點是其權利的範圍、時間或內容受到限制,因此它們通常不具有完全物權的所有權特性,如轉讓、繼承或處分。定限物權的設立和行使通常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和契約約定,以保護所有權人和第三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