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先于本質意思

"存在先於本質"(Existence precedes essence)是存在主義哲學中的一個核心概念,由法國哲學家讓-保羅·薩特(Jean-Paul Sartre)提出。這個概念意味著個人的存在先於他們的本質或定義,也就是說,我們首先存在在這個世界上,然後通過我們的行動和選擇來創造我們的本質或身份。

在存在主義哲學中,這個概念強調了人類生活的自由和責任。由於我們的存在先於我們的本質,我們沒有預先確定的目的或意義,我們必須通過自己的行為來創造生活的意義。這同時也意味著我們對自己的行為負有全部的責任,因為我們是根據自己的自由意志來選擇的。

薩特認為,這種自由是令人不安的,因為它意味著我們必須不斷地做出選擇,並且對這些選擇負責。他沒有提供任何預先確定的道德準則或價值判斷,而是認為每個人必須根據自己的情況和良心來決定自己的行為。

總之,"存在先於本質"這個概念強調了人類生活的自由和責任,以及通過我們的行動和選擇來創造我們自己的身份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