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愛利親謂之孝意思
"子愛利親謂之孝" 這句話出自《孝經》,是中國古代儒家經典之一,主要闡述孝道的意義和實踐。這句話的意思是:作為子女,如果能夠愛護和利益自己的父母,這就是孝順的表現。
在這裡,"子" 指的是子女,"親" 指的是父母,"孝" 指的是孝順。整句話強調的是子女對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即通過愛護和利益父母來體現孝道。這種孝道不僅體現在物質上的供養,更包括精神上的尊重、關心和順從。
《孝經》中還提到:"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這句話進一步闡述了子女對父母的孝順應該從愛護自己的身體開始,因為身體是父母給予的,毀傷身體就是對父母的不孝。
總之,"子愛利親謂之孝" 這句話強調了子女對父母的孝順是中華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環,也是維繫家庭和諧與社會穩定的基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