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死緩什麼意思

"死緩"是中國大陸刑事法律中對死刑的一種執行方式,全稱為"死刑緩期執行"。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罪犯,在具備法定條件時,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執行(簡稱死緩)。

死緩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刑種,而是死刑的一種執行方式。被判處死緩的罪犯,在死緩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死緩制度體現了中國刑法中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給予罪犯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同時也保留了對極端惡性罪犯的嚴懲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