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樂團意思
"大樂團" (Big Band) 這個詞彙通常用來描述在20世紀30年代到50年代流行的一種爵士樂表演形式。這種樂團通常由十幾位樂手組成,包括薩克斯風、小號、長號等木管和銅管樂器,以及鼓、低音提琴和鋼琴等打擊樂器和鍵盤樂器。大樂團的音樂風格多樣,包括搖擺樂 (Swing)、比波普 (Be-bop) 和傳統爵士樂等。
大樂團的黃金時期是在二戰後的美國,當時許多大樂團在夜總會、舞廳和廣播中演出,成為美國流行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著名的Big Band領導者包括班尼·古德曼 (Benny Goodman)、格倫·米勒 (Glenn Miller)、湯姆·杜威 (Tom Dorsey) 和艾靈頓公爵 (Duke Ellington) 等。
雖然大樂團的流行程度在20世紀中葉後有所下降,但它對後來的音樂風格,如搖滾樂和流行音樂,產生了深遠的影響。今天,大樂團的音樂仍然受到許多樂迷和爵士樂愛好者的喜愛,並且在世界各地的俱樂部和音樂節上繼續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