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藥物是什麼意思

基本藥物(Essential Medicines)是指那些被認為是治療疾病和維持健康所必需的藥物,它們具有療效確切、質量可靠、經濟實惠等特點。這些藥物通常用於預防、治療和控制常見疾病,包括傳染病、非傳染性疾病和發育障礙等。

基本藥物的概念由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77年首次提出,目的是為了確保每個國家都能夠提供必需的藥物,並且這些藥物是可負擔得起的、可獲得的,並且被醫療專業人員恰當地使用。WHO的基本藥物清單是一個參考工具,用於指導各國在制定自己的基本藥物清單時進行選擇。

基本藥物的選擇通常基於以下標準:

  1. 療效:藥物必須安全、有效,並且有科學證據支持其療效。
  2. 需求:藥物應該用於治療常見疾病或情況,並且對公共衛生具有重要意義。
  3. 可獲得性:藥物應該是可獲得的,並且供應鏈應該能夠保證其持續供應。
  4. 可負擔性:藥物應該是經濟實惠的,以便於患者和衛生系統負擔得起。
  5. 優先級:藥物應該按照其對公共衛生的影響和成本效益進行優先排序。

各國根據自己的衛生需求和資源情況,會制定自己的基本藥物清單。這些清單可能會包括WHO基本藥物清單中的藥物,也可能會根據本國情況進行調整。基本藥物清單的制定和更新是一個動態過程,需要定期評估和調整以適應新的證據和衛生需求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