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干戈以衛社稷意思

"執干戈以衛社稷"這句話出自《尚書·武成》,原文是:「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曰:『凡我征誅,匪為其多殺也,惟以除民之災,執干戈以衛社稷。』」這句話的意思是,君王手持武器(干戈),不是為了多殺人,而是為了消滅人民的災難,保護國家(社稷)的安全。

這句話表達了古代君王出征的宗旨,不是為了擴張領土或進行無謂的殺戮,而是為了保衛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是一種正義的戰爭觀。在中國古代,社稷通常代表國家,社指的是土地之神,稷指的是穀物之神,後來社稷被用來代指國家和人民。

因此,"執干戈以衛社稷"這句話強調了戰爭的必要性和正當性,同時也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於和平與正義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