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中三不去是什麼意思
"三不去"是中國古代法律中的一個概念,主要出現在唐代的法律中,是指三種情況下妻子不能被丈夫休棄(即離婚)。這個概念來源於《唐律疏議·戶婚》,是唐代法律對婚姻關係中婦女權益的保護措施之一。
三不去的具體內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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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娶無所歸:如果妻子出嫁時娘家有人,而休妻時娘家無人可以依靠(比如娘家父母已經去世,沒有兄弟可以接納她),那麼丈夫就不能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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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更三年喪:如果妻子曾與丈夫一起為男方家的長輩服喪三年,那麼丈夫就不能休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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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貧賤後富貴:如果丈夫娶妻的時候貧賤,而後來變得富貴,那麼丈夫也不能休妻。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妻子的基本生活權益,避免她們因為丈夫或家庭的意願而被隨意休棄,流離失所。然而,這些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可能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並不一定能夠完全保障婦女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