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堂供證意思

"呈堂供證"這個詞語源自於法律用語,特別是在英美法系中,指的是在法庭上向法官和陪審團展示的證據。在中文中,"呈堂"意指在法庭上提出或展示,而"供證"則是指提供證詞或證據。因此,"呈堂供證"就是指在法庭上提供的證據或證詞。

在法律程式中,呈堂供證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判決結果。通常,呈堂供證包括各種檔案、物證、照片、錄音、錄像、證人的證詞等。這些證據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並且經過法庭的認可,才能作為定案依據。

此外,呈堂供證還涉及到證人的出庭作證。證人需要在法庭上宣誓後,如實回答律師和法官的問題,提供有關案件的重要信息。證人的證詞也是呈堂供證的一部分,對於案件的審理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