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付無限清償責任什麼意思

合夥人付無限清償責任(Unlimited Liability for Partners)是指在合夥企業中,每個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負有無限的個人責任。這意味著如果合夥企業無法償還債務,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位合夥人使用他們的個人財產來償還債務,而不僅僅是企業的資產。

在這種責任形式下,合夥人的個人財產並不與合夥企業的財產分開,因此債權人可以追討合夥人的個人財產來償還企業債務。這與公司形式下的責任有限不同,在公司中,股東通常只對他們投資的資金負責,而不對公司的債務負有個人責任。

合夥人付無限清償責任是一種風險較高的商業結構,因為合夥人的個人財產並沒有受到保護。然而,這種結構也有其優點,例如合夥人可以共同分享風險和責任,並且可以更容易地做出商業決策。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對合夥人的責任形式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因此在考慮創立合夥企業時,應該咨詢當地法律專業人士以了解相關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