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期待利益是什麼意思
契約可期待利益(Economic Expectation of Contract)是指當事人因契約關係而期待獲得的經濟利益。這通常包括當事人合理期待從契約履行中獲得的利潤、收益或任何其他經濟利益。在契約法中,如果一方違約導致另一方無法實現這些期待利益,則違約方可能需要對這些損失進行賠償。
例如,A公司和B公司簽訂了一份供應契約,A公司同意在未來一年內以特定價格向B公司供應一定數量的商品。B公司可能會根據這份契約安排生產和銷售計劃,並期待從中獲得利潤。如果A公司違約,沒有提供商品,B公司不僅損失了已經支付的訂金和可能已經投入的生產成本,還可能損失了因為無法供應市場而錯過的銷售機會所帶來的利潤。這些未實現的利潤就是B公司的契約可期待利益。
在法律實踐中,當事人要求賠償契約可期待利益時,通常需要證明這些利益是合理的、可以預見的,並且在違約發生時是確定的。此外,賠償的金額通常會受到當事人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風險的限制,以及違約方在簽訂契約時是否能夠合理預見到這些損失等因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