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先敘明是什麼意思
"合先敘明"是中文裡的一個詞語,通常用於書面語或較為正式的場合,意思是在開始正文之前先說明一些事情。這個詞語中的"合"字有集合、綜合的意思,"先"字指的是在前的、先行的,"敘"字是指敘述、陳述,"明"字則是表明、說清楚。
在實際使用中,"合先敘明"常常用來提示讀者,在進入正題之前,先對一些相關的背景信息、前提條件、目的、方法或者可能出現的誤解進行解釋和說明,以便於讀者能夠更好地理解後續的內容。
例如,在寫作論文、報告或者契約時,作者可能會在開頭使用"合先敘明"來介紹研究的目的、方法、限制條件等;在商務往來中,可能會用來解釋條款、價格的制定依據等。
總之,"合先敘明"是一個用來提示讀者即將閱讀的內容中的一些重要信息已經在開頭部分提前告知的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