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行政處分是什麼意思
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是中華民國司法院大法官針對行政處分的法律性質及其救濟途徑所作的解釋。這個解釋是在2019年作出的,主要是為了釐清行政處分的法律定位,以及當事人對於不當行政處分可以採取哪些救濟措施。
在這個解釋中,司法院大法官認為,行政處分是指行政機關依其職權作成,並對外發生效力,直接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的行政行為。這種行為通常具有單方性、外部性、效力先定性等特徵。例如,政府機關對人民開罰單、核發執照、批准建設案等,都是行政處分的例子。
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還確立了當事人對於不當行政處分可以採取的救濟途徑,包括行政救濟(如申請複查、訴願、行政訴訟等)和司法救濟(如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司法院解釋憲法等)。這個解釋對於保障人民的權利,以及規範行政機關的行為,具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