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界別意思

功能界別(Functional constituency)是香港立法會選舉的一種議席分類,起源於1991年的立法局選舉。功能界別議席的設立,是為了保證特定職業或行業的聲音能夠在立法機關中被聽到。

在香港的政治體系中,功能界別議席分為兩類:

  1. 傳統功能界別(Geographic constituencies):這些議席由特定行業或職業的人士選出,例如教育界、法律界、金融界等。這些界別的選民基礎相對較窄,通常只有從事該行業的人士才有投票權。

  2. 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Geographic constituencies):這是一個特別的功能界別,由全體選民選出,但候選人必須得到區議會議員的提名。這個界別的設立,是為了讓區議會能夠在立法機關中有一個直接的代表。

功能界別的設立,旨在確保立法機關能夠反映社會的不同聲音,包括專業人士和特定行業的意見。然而,這種制度也受到了一些批評,有人認為它可能會導致立法機關的代表性不足,因為一些界別的選民基礎相對較窄,而且可能會受到特定利益集團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