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避偏廢的意思

"力避偏廢"這個詞語來自中文,其中「力」通常解釋為「盡力」或「努力」,「避」指的是避免,「偏廢」則是指偏袒或忽視某一方。因此,「力避偏廢」就是指盡力避免偏袒或忽視任何一方,力求公正、全面或平衡。

在教育、評價或決策過程中,「力避偏廢」是一種追求客觀、公正的態度,強調在考慮問題時要全面、均衡,不應偏重或忽略任何相關的因素。例如,在評價學生的表現時,老師應該力避偏廢,不僅考慮學生的考試成績,還要考慮他們的課堂參與、小組合作、創意表達等多方面的表現。

在管理或領導層面,「力避偏廢」意味著在制定政策或做決策時,要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見,不偏袒任何一方,以達到公平和協調。

總之,「力避偏廢」是一種追求全面、公正、無偏見的態度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