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案說明意思
"到案說明"這個詞語通常用於法律或警察程式中,意思是指相關人員被要求到達特定的地點(通常是警察局或法院),向執法人員或法官解釋或提供有關某起案件的信息。這個詞語可以用來指代以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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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到案說明:當警方懷疑某人涉及犯罪行為時,會要求該人前往警察局進行詢問,這就是所謂的犯罪嫌疑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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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到案說明:在調查過程中,如果有證人了解案件相關信息,警方也會要求他們到案提供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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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到案說明:在法院審理案件時,被告可能會被要求到法院出庭,向法官和陪審團解釋自己的行為或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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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有時候,除了犯罪嫌疑人、證人和被告之外,其他與案件有關的人員也可能被要求到案說明,例如目擊者、專家證人等。
在這些情況下,"到案說明"通常意味著當事人需要回答有關他們的行動、知識或與案件相關的任何其他信息。這種程式的目的是為了收集信息,幫助執法機構或法院更好地了解案件情況,並做出公正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