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出意思
列出(List)是一個動詞,意思是「逐項展示或羅列」。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列出」可以有以下幾種含義:
- 羅列:將事物按照一定順序或分類逐項列出。
- 列舉:在討論或文章中,逐條列出某些事物或觀點。
- 目錄:製作一個目錄或索引,以便於查找相關信息。
- 計畫:規劃或安排一系列的任務或活動。
例如:
- 請列出你想要購買的物品。
- 他在演講中列舉了幾個重要觀點。
- 這本書的目錄列出了所有的章節和主題。
- 我們的計畫列出了本周的所有會議和活動。
在計算機科學中,「列表」(list)也是一個數據結構的概念,指的是一個有序的元素集合,可以進行插入、刪除和排序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