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意思決定

共有意思決定(Consensus decision-making)是一種集體決策過程,其中所有成員都必須同意某個行動方案或決議。這種決策方式通常在小型團體、社區組織、合作社或政治運動中使用,尤其是在那些強調平等和參與式管理的組織中。

共有意思決定的特點包括:

  1. 參與性:所有成員都有機會參與討論和提出意見。
  2. 平等性:每個成員的意見都具有同等的權重,沒有任何一個成員的意見比其他成員更重要。
  3. 協商性:成員之間需要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以尋求共識。
  4. 包容性:決策過程應該考慮到所有成員的需求和意見。
  5. 一致性:最終的決議需要得到所有成員的同意。

共有意思決定的優點包括:

然而,共有意思決定的缺點包括:

共有意思決定的實踐可能會因為組織的性質、成員的背景和決策的緊迫性而有所不同。在實際操作中,可能會使用一些變體,例如「一致同意,除非反對」(consensus unless opposed),即如果沒有成員反對某個決議,則視為共識;或者「強制共識」(forced consensus),即如果某個成員反對某個決議,則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協商,直到達成共識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