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娼意思
"公娼"這個辭彙源自於台灣,指的是在特定時期內,由政府合法許可並管理的娼妓。在台灣,公娼制度始於日治時期,當時為了控制性病傳播和規範性工作者的行為,政府設立了合法的妓院和娼妓。這種制度在台灣戒嚴時期得到延續,直到1990年代,隨著社會觀念的變化和人權意識的提高,公娼制度逐漸受到質疑,最終在1999年被廢除。
公娼制度的廢除並不意味著性工作的消失,而是性工作從合法的、受政府監管的狀態轉變為非法的地下活動。廢除公娼制度後,性工作者失去了法律的保護,面臨著更大的健康和安全風險。因此,廢除公娼制度後,台灣社會對於性工作的合法化和管理問題一直存在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