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未受償的意思

"全未受償"這個詞彙通常用於金融或法律領域,特別是在談論債務或賠償時。這個詞彙的含義是:

  1. 債務未償還:指所有的債務都沒有被還清,即債務人尚未支付任何債務。

  2. 賠償未支付:指所有的賠償都沒有被支付,即當事人尚未收到任何賠償金額。

例如,如果一個人欠銀行100萬元,且尚未償還任何款項,就可以說這筆債務是全未受償的。又或者在法律訴訟中,如果法院判決某一方應支付賠償金,但判決後尚未支付任何賠償,這時就可以說這筆賠償是全未受償的。

需要注意的是,"全未受償"與"部分未受償"相對,後者指的是債務或賠償中的一部分已經被償還或支付,但還有一部分尚未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