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佔是什麼意思
"先佔" 一詞源自拉丁文 "Unum Dominum",意指第一個發現者擁有權利。在國際法中,先佔是指一個國家或實體對無主地(即未被任何國家或實體有效管轄的土地)宣稱主權的行為。這種行為的前提是該土地必須是無主的,即沒有任何國家或實體對其提出有效的權利要求。
先佔原則在國際法中是一個古老的原則,用來解決新發現的土地的主權歸屬問題。在19世紀和20世紀初,許多國家都使用過這一原則來擴張自己的領土。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原則的應用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限制。現在,聯合國憲章和相關國際法規定了對領土主權的限制,禁止使用武力或脅迫手段來擴張領土。
在當代國際法中,先佔原則的應用受到了嚴格的限制。只有在極端特殊的情況下,先佔才可能被用來宣稱對無主地的主權。例如,如果一個國家發現了一個無人居住的島嶼,並且能夠證明該島嶼是無主的,那麼這個國家可能能夠通過先佔原則宣稱對該島嶼的主權。然而,這種情況非常罕見,而且必須遵守國際法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