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陳明意思

"先予陳明"是中文法律用語,意思是在正式提出訴訟或爭議之前,一方當事人或其律師會先將案件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向對方或法院進行陳述和說明。這種做法通常是用來表明自己的立場,並試圖通過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證據來促使對方接受自己的觀點,從而避免或減少後續的爭議和訴訟。

在法律程式中,先予陳明有助於促進案件的解決,因為它可以讓雙方都了解對方的立場和依據,從而有更多的機會進行協商和談判。此外,先予陳明也可以幫助法院更好地理解案件,從而做出更加公正和合理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