僉判意思

"僉判" 一詞源於中國古代官職名稱,意為共同判決或協同判斷。在古代,僉判通常是指在審判案件時,由多位官員共同參與,共同作出判決的職位。僉判的職責不僅包括審理案件,還包括對案件進行調查、收集證據、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等。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和地區,僉判的具體職責和地位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宋代,僉判是州府一級的官員,負責協助知州處理政務和司法事務。在明清時期,僉判的職位有所下降,成為縣一級的官員,負責協助縣令處理司法事務。

此外,"僉" 字在中文中還有其他意義,如表示眾多、共同、全都等意思。在現代漢語中,"僉" 這個字較少使用,一般人較為陌生。